一
冯小刚的电影《我不是潘金莲》终于上映了。说实话,搁几年前,这样一部涉及计划生育、假离婚,还有上访、维稳的电影,能不能上映,还真不好说。这部电影本来是准备国庆节上映的,结果推迟到现在,就有人分析说,可能是因为影片中有些内容通不过审核,拿不到电影局的龙标。
结果还好,只是推迟上映,不是禁止公映。这部改编自刘震云同名小说的电影,也因此越发吊足了公众的胃口。我看到很多影评人说,这部电影不仅让冯小刚有希望迈入电影大师行列,也让出道这么多年还一直被人记住是金锁的范冰冰,有望拥有一部代表作。
“胸大点,脑残点,不说人话,洒点狗血”,据说这是冯小刚对剧本提出的要求,刘震云说他这次没有办到,准备在下一部《我不是李莲英》里给办到。
冯小刚自己讲,在电影拍摄前,他对范冰冰说:这个角色不讨好,也不要搏同情,不能往漂亮化妆,还没有特写和近景,拍的戏可能有一半要剪掉,失败的风险也很大,拍摄预计三个月不能请假,每场戏需要事先排练,也不能付你高片酬,拍摄完成前,不会有媒体探班和宣传。你接受吗?范冰冰说,行。
当然行了,人家是冯小刚啊,越是把条件说的这么苛刻,越是说明人家对电影有想法,不仅仅是奔着钱去的。不过冯小刚也没说谎,《我不是潘金莲》真就是这样一部电影。画面有点像《秋菊打官司》,明明很漂亮的女演员,愣是给拍的很土,甚至很丑;画面呢,基本都是远景,没有什么特写,如果拿不到龙标,还有不能上映的风险。上映了,票房怎么样,心里也是没谱的。
范冰冰虽然是这部戏唯一的女主角,这却不是一部大女主的戏,女主角在剧中出现的很多场景,更多只是为了衔接和推动剧情的发展,戏份并不很足。范冰冰说,她在菜市场拍戏,大爷大妈根本认不出来,所以你能想象那个造型。
这么说吧,我觉得它根本不怕剧透,因为故事本身很简单,处处透着荒诞。但是,就像刘震云说的,他写的不只是官司,而是官司背后的生活逻辑。冯小刚之所以要拍它,显然也有借此抨击讽刺某些社会现象,试图将其推上某个哲学高度的野心。
简单说一说,这个荒诞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:
有个农村妇女叫李雪莲,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。但她已经生了一个孩子,再生的话,在化肥厂工作的丈夫,就要丢工作,于是两口子商量办个假离婚,等给二胎上了户口,再复婚。
谁知道刚一假离婚,丈夫就跟别人重新结了婚。她的丈夫骗了她,假离婚成了真离婚。为了证明自己是假离婚,李雪莲于是开始告状。
最开始去的是县法院,从审判员到专委,再到法院院长,一层层往上找,然后是县长、市长,官是越来越大,而且每往上告一层,就把之前的官员一并列为被告,她的被告名单因此越来越长。
第六次告状,李雪莲给直接告到了中央,居然接触到了某位领导人的秘书。这一次她要告的,除了“我是假离婚”,又多了一条“我不是潘金莲”。为啥呢?因为她前夫当着众人的面,将两人结婚的时候,李雪莲不是处女的事儿给说了出来。李雪莲要证明自己,不是一个乱搞的女人。
结果这一次进京告状的效果很神奇,因为省长对自己仕途的考虑,她告的这些官员,莫名其妙居然全给扳倒了;反倒是,她的前夫秦玉河完全不受影响,继续过着自己红红火火的小日子。
所以,故事并没有结束,因为李雪莲的冤屈没有得到解决,她并没有证明自己当初离婚是假的,更没能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。怎么办呢?继续上访。
二十年来,每年两会,她都要想办法去北京。法院院长、县长、市长,每年都要来跟她交涉,想办法让她停止告状。她一直没有放弃,后来等她真的决定放弃了,大家却根本不敢相信她。
这期间,李雪莲还结过一次婚,和一直暗恋她的厨师赵大头。李雪莲真的准备不再上访,好好过日子了,谁知道这背后却是一场恶心的交易。
二十年前,因为信任丈夫,为了家庭利益,假离婚使她被信任的人欺骗;二十年后,另一个男人披着真挚情感的外衣,再次欺骗了她,信任再次落空。她还是潘金莲,她还得告。
故事的最后,是她的前夫出车祸突然死了,一个人,永远也无法从另一个死人那里,获得清白,于是,她的上访之路因为失去意义而彻底划上句号。
三
《我不是潘金莲》里,那一群官员的名字特别有意思:王公道、荀正义、董宪法、史为民、蔡富邦,贾聪明。很显然,刘震云这么安排,充满了反讽的意味。
这部电影最大的特色,是它的画面构图,在李雪莲家乡,都是圆形的画幅,周围全是空白,在北京呢,都是方形的。有人说,圆形和方形分别代表了人情社会与法治社会,也有人说,这充满了中国传统构图的韵味。冯小刚坚持这么拍,肯定有他的喜好,任何一件创新的事情,事后都可以有很多的解读,而且可以解释得特别美好,但最初的想法到底是什么,也许就是冯小刚头脑中的一闪念。或者,就是想跟《秋菊打官司》区分开来吧。说实话,我是不太习惯。
啰啰嗦嗦一大堆,电影怎么样,你得自己去电影院里看;我真正想要说的,不是电影本身,而是电影里的李雪莲这个人物,看起来很荒诞的这么一个农村妇女,她为什么会成为那样的她,她的悲剧性何在,又能带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呢?
如果不是小说,不是电影,可以取自生活又高于生活,可能很多人要说,像李雪莲这样的人物,除非神经不正常,否则怎么可能真实存在。她要证明的有两样事情:我是假离婚,这是第一件,我不是潘金莲,这是第二件,多么奇葩呀。
婚姻法规定,婚姻是自由的,你既然办了离婚证,在法律意义上那就是真离婚,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,你还一直告什么告呢,只能怪自己不懂法,给坏男人给骗了。还有,你前夫说你是潘金莲,那也只是他个人对你的道德评价,你要政府部门怎么给你证明你不是潘金莲呢?难道给你发一个贞洁证书,或者立一个贞节牌坊吗?
所以,这两个上访诉求都是很奇怪的,人家甚至搞不明白你的上访诉求到底是什么,只能是劝你,你死活不听,还把人家都给告了,这不是一根筋,认死理吗?
当然,我不是说戏里面那些被她告的官员都是什么好东西,他们的卑劣龌龊,事实上才是这部戏,所真正想要呈现的;但是就事论事,在李雪莲告状这件事情上,人家好像并没有做错什么,假离婚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概念,证明你不是潘金莲,更是没办法做到的。
不像人家秋菊同志,是男人给村长踢伤了蛋蛋,那是真有冤屈,需要“讨个说法”。跟秋菊比起来,李雪莲的诉求显得十分荒诞。李雪莲成为上访专业户,很大原因是因为她自己的性格偏执。
曾经有一个北大的教授,对媒体说:那些老上访专业户,不说百分之一百,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,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。这样的话一被媒体报道,当然是给网友骂了个狗血喷头,但是你仔细想想,那是有道理的。像李雪莲这种上访诉求很奇葩,却一直坚持上访的老专业户,可不就是偏执型精神障碍么,只不过程度深浅不同罢了。医学层面的精神有问题,和我们通常骂人的神经病,其实不是一回事。
四
在这里,我们要思考一下,为什么像李雪莲这样的农村妇女,遇到什么事情都吃定了要找政府呢?像假离婚这种事情,像是不是潘金莲这种事情,农村熟人社会,往往更容易做出评价啊,反正她也只要讨个口头说法,并不追求什么实际利益,为什么不在村民自治的层面解决呢?要是有个《白鹿原》里,白嘉轩那样的头面人物,出来说句公道话,那不是“一句顶一万句”吗?
在过去,有一句话叫“皇权不下县”,政权只延伸到县一级,最小的官就是七品县令,县以下都是乡绅、宗族,主要是一些有文化的读书人,解甲归田的将军,告老还乡的官员,还有一些有钱的富绅等等头面人物,来实施乡村自治。
现在的问题是,这样的乡绅阶层完全没有了,乡村自治的传统土壤从根本上被破坏了,找不到那个“一句顶一万句”的人,所以什么事情都得去找政府,哪怕是证明“我不是潘金莲”这种事。
前几天,枯井吃人的新闻很受关注,很多媒体都把矛头对准了相关政府部门,水利厅、农业厅、住建厅,都说枯井不归自己管,基层政府也说木有钱。媒体看不惯他们踢皮球,所以纷纷开骂。
可是你想想,这些枯井它是有主人的,村民挖井,当初还拿了政府补贴呢,如今不用了,废弃了,当然是谁的井谁负责填埋,为了大伙儿的利益,村民之间应该互相监督,村委会再兜底巡查一下,就OK啦,为什么啥事都得有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管呢?难道是要成立一个常设的“枯井办”吗?还嫌机构不够臃肿啊?
枯井问题,完全应该是属于村民自治范畴内的事情,政府不可能无所不在,不可能包管一切。绝对的义务意味着绝对的权力,这肯定不是我们想要的,对吧?不是有一句话嘛,自己的事情自己做,这不仅适用于小孩子,也适用于解决像枯井这样的问题。
枯井没有及时填埋,要找政府,证明“我不是潘金莲”,也要找政府,国家最近倡导要“重塑新乡贤文化”,因此真的很有必要。
五
讲完这一层意思,我还有一层意思要讲,这个就不仅是李雪莲身上的毛病啦,可能和我们每个人都有点相关,或者说,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,在这方面,都有点李雪莲的影子。这是什么呢?一个词就可以概括:受害者意识。
受害者意识,是个心理学概念,就是人们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情的时候,总是倾向于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受害者,满是抱怨,满是愤恨,心情很糟糕,整天生活在不愉快的情绪之中,经常还很冲动地,做出一些让自己事后非常后悔的事情来,有时候,后果远超自己的想象,越搞越糟糕,甚至完全不可收拾。
想想看,你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人?甚至你自己,是不是也有点这样的受害者心态?
拥有受害者意识的人,有些基本的特征,比如,自怨自艾,消极逃避,同情可怜自己,认为全世界就自己最可怜,对自己最不公平,总是很愤怒,就是不高兴。当然,不是说他想的不对,他想的可能很对,世界的确不公平。问题是,世界从来就是不公平的,这才是世界的真相。我们只能面对。掌控你自己,改变你能改变的,这才是你该做的。
带着受害者的角色面对生活,现实将会毫无改变可言。如果受害者一直把自己当做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受害者,那么她就永远也走不出心理创伤的阴影。
李雪莲就是这样。她告了二十年,要证明自己是假离婚,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,可是,这算一个真正的目标吗?这就是一个说法,甚至根本没办法证伪,为什么非要让别人来证明自己呢?前夫承认你是假离婚,前夫承认你不是潘金莲,又能怎么样?难道你还准备继续跟他过下去吗?你的生活不会因此有一丁点的改变。你到底是为了自己活,还是为了别人活呢?
如果李雪莲对自己不是一个受害者的角色定位,而是一个掌控者,她会怎么想?她会想,我遇到了一个渣男,这样的渣男,即便继续生活在一起,那也只会耽误自己,没有幸福可言,早点离开这样的渣男,开始一段新的生活,才好啊。当然,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和权益,那一定要去争取。要对方承认是假离婚,要对方说自己不是潘金莲,那没有任何意义。
折腾自己二十年,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,对方却继续过着红火舒服的日子,划得来吗?这不是典型的因为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吗?最后,刘震云大概都看不下去了,所以给她的前夫安排了个出车祸死亡的结局,要不然,李雪莲一辈子都只能生活在受害者的阴影之中。
六
受害者心态,只会糟蹋自己的心情,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,只会伤害你自己;我们要做一个生活的掌控者,为自己而活,改变自己能改变的,面对自己该面对的,不要总把责任推给别人推给社会。
别像李雪莲那样,二十年走不出受害者心态,让一辈子最好的年华,都在折腾着讨别人一句话。你是不是潘金莲,别人的评价不重要,你自己的评价最重要,掌控你自己的命运,而不是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,成为别人手中的提线木偶。
有一句西谚是这样说的:如果生活给了你一颗酸柠檬,那就榨一杯柠檬汁吧!